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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

2018-07-06 16:00:29浏览次数:

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

 

今年初,党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十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根据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唐山市精心组织,积极部署,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了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形成了人人参与的扫黑除恶人民战争。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踊跃举报。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时间

2018年--2020年,共三年。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

(一)可以根据公告向当地公、检、法部门进行举报。

(二)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315-2532175。

(三)市涉黑涉恶线索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315-2803753、2803754(工作日8:3017:30)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和范围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干部”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乡霸村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三)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五)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放贷非法讨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六)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七)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霸占渔业资源、圈海占地和盗采海砂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八)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九)2013年以来未办结九种涉恶类案件和所有涉黑涉恶类在逃人员;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及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我市政法机关打掉了一批涉黑涉恶团伙。下步,将进一步突出重点、细致摸排、深挖线索、重拳出击、扩大战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唐山市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和“两个率先”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唐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