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唐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22391号提案的答复

2018-05-28 15:55:00浏览次数:

提案字(2018)第31

 

 

郝志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外卖送餐行业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外卖送餐车绝大多数使用电动自行车,由于电动自行车不属于燃油机动车,只能参照现行的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对其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当前,我局通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活动,一些路口路段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逐渐减少,突出违法得到一定遏制,但治理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虽然有的群众接受交警的批评教育,但多数人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因此希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不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做文明的交通参与者。

此外,对外卖送餐车及送餐员的管理仅依靠治理不行,还要靠宣传教育。2017年以来,我局交警部门积极联系美团、糯米等运营商,利用外卖小哥空闲时间,安排宣传民警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集中宣传教育培训,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宣传教育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宣讲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出行常识,不断强化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意识。下一步,将围绕电动车的特点,在加强面对面宣传教育的基础之上,广泛开展媒体宣传,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宣讲安全出行常识,曝光交通违法和典型事故案例。同时,发挥好拥有92万粉丝的“唐山交通安全微发布”“唐山交警”等微信微博平台作用,通过微信微博每日发送安全知识、事故案例等,进行警示教育。

关于委员提出的“对外卖送餐企业加强监管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联合送餐企业平台,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切实将外卖送餐车辆纳入有效地管理范围之内,从而使我市的外卖送餐行业安全健康,和谐有序发展。

 

 

    唐山市公安局

                                                                    2018年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