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唐山市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2502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是否同意公开:(是)
提案字(2021)第125024号
市残联:
九三市委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市残疾人公共服务的几点建议”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单位进行学习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目前,我市57万余残疾人中,但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参加驾驶人考试。报考驾驶人考试,身体条件须达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和残联发《单眼视力障碍、部分上肢残疾人驾驶机动车身体条件规定》要求。工作中,在做好残疾人驾考工作方面,我局主动作为,压实责任,进一步细化了多项便民措施,全力做好各项保障工作。一是强化考试政策宣传引导。我局交警部门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及《关于切实做好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和上肢残疾人驾驶汽车相关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16〕16号)相关要求,就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应符合的身体条件标准,广泛宣传到位,全力做好残疾人驾车权益保障工作。二是加强残疾人考试组织保障。我市共有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12家,其中2家拥有残疾人考试资质,分别是古冶考试场、玉田考试场。2018年以来我市共有445名残疾人领取了残疾人驾驶证,其中2018年164人,2019年148人,2020年133人。三是完善残疾人驾驶人考试场设施。我市驾驶人考试工作一直对残疾人予以关爱和照顾,市车管所 、考试中心业务窗口和全市12家考试场都配备无障碍专用通道、轮椅、残疾人专用厕所等便民设施,拥有残疾人考试资质的考试场设有残疾人专用考台、残疾人专用考试车。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残疾人考试保障设施,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唐山市公安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