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唐山市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2509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是否同意公开:(是)
提案字〔2021〕第125096号
市教育局:
王庆卫委员提出的关于“防止校园欺凌、完善处理体系的提案”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单位进行学习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近年来,市公安局在政法委、教育等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按照《河北省校园安全条例》规定,结合自身职责,充分发挥维稳主力军作用,多措并举、以“护校安园”行动为主线,积极配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全力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一、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一是督促指导建立校园安全工作机构,健全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增加学校安全保卫力量,严防不法分子混入校园。指导学校针对不同类型的校园安全事件制定应急预案,适时组织演练,切实增强学校内部安全防范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全面提升学校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的治安巡逻,开展高峰勤务,特别是在学生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针对校园及周边治安情况复杂的重点部位,增加巡逻力量,加大巡逻密度,对形迹可疑人员加强盘查询问。三是与贵局督导处制定印发了《唐山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达标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地各校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支持,有序推进校园人防、物防、技防达标建设,进一步构建多部门齐抓共管、警校联动、家校共防的治安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四是发挥公安民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作用,积极会同学校深入宣传法制和消防、交通安全知识,传授自防、自卫、自救技能,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法治意识、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五是积极组织发动多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边地区的安全防范工作。同时,加强以公安民警为主导,协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建设,共同维护学生放学秩序。
二、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限期解决,及时化解矛盾,加强疏导有效控制。以校园周边地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暴力倾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对社会不满人员等特殊人群为重点,进行梳理排查,及时掌握动态,会同乡镇、街道和社区落实稳控措施,防止发生危害校园和社会的极端行为。
三、大力整治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为打造良好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我局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切实提高治安管控水平。坚持不懈地深入贯彻落实“八条措施”,迅速组织开展校园、幼儿园周边治安隐患大排查,加大对校园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中小旅店、娱乐服务场所以及地下通道、施工工地等复杂部位的治安管理力度,消除各类治安隐患,坚决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严厉查处各种不法活动。
四、强化涉校、涉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打击。健全完善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摸排、快速出警核查、案件侦查等工作机制,对恶性伤害、欺凌等各类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零容忍”,露头就打,快侦快破;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专案专办;对伤害学生、儿童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严格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措施,严防负面影响对青少年群体引发诱导效应。
唐山市公安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