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唐山市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2516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2021-10-15 17:24:31浏览次数:

                               是否同意公开:(是)            

                         建议2021125167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董怀晶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针对统一执法基础的建议。公安机关在办理食品药品犯罪案件时,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办案。在案件侦办中,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严格规范执法尺度和流程,加强案件执法检查,杜绝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二、针对加强网络食品监管的建议。公安食药系统牢固树立数据作战理念,深入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有效应对食品新业态、新模式带来的新挑战。各警种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物流查询、互联网监控、资金查控等平台的资源优势,形成多警种联动、多资源调配的合成作战工作模式,实现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切实提升精准打击能力。

三、针对建立会商制度的建议。依据《唐山市食品安全风险会商联席会议制度》,深化与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行政监管部门沟通协作,畅通日常联系、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检验检测、案件移送等合作机制,形成大事牵动、整体协调、齐抓共管有力态势。加强与检法机关法律会商,及时解决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规格等问题,确保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相统一。全市公安食药部门在食品、药品领域,主动配合行政部门对重点部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力争同步发现犯罪予以先期打击。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与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70余次,出动警力达290余人次;发现并整改食品药品安全隐患18处。

 

 

唐山市公安局

202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