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公安局对政协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33224号提案的答复
郭志义委员:
您提出的“完善与优化我市汽车使用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飞速增加,机动车驾驶人对驾驶环境的需求日益增长。市公安交警部门在配合规划、建设部门规划治堵、建设治堵的同时,立足自身职责,不断优化机动车出行环境,全力参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畅通需求。
一、关于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停车难问题改进的建议
我局交管部门一直把解决“停车难”问题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工作中,一是根据《唐山市主城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科学施划路内停车泊位,在市主城区新施划道路停车泊位1.7万余个,有效缓解了百姓“停车难”问题,增加有序停放空间,减少乱停乱放现象,优化静态停车环境。二是积极推进企业夜间错峰停车,持续走访唐山饭店、唐山百货大楼、八方购物广场、友谊购物广场、远洋城、爱琴海、振华购物中心7家商场、饭店停车场,并跟进政策宣传及引导。截至目前,上述停车场已实现夜间错峰开放停车,提供共享车位约3901个,有效解决周边居民停车难的问题,提高了现有停车资源利用率。三是按照《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及建设导则》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资规部门,对停车设施供应量及交通影响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标准的不予通过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服务协同和联合审查,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保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配件停车设施满足停车要求。
二、关于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减少公民现场办公的建议
我局交管部门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以深化减证便民、服务群众出行,创新“互联网+交管”服务为核心,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交通管理服务。工作中,一是持续推广交管“12123”APP应用。通过“交通违章信息查询、政务办理、交通政策”等应用模块,实现相关业务咨询及办理,切实减少公民现场办公频率。二是进一步优化交管线上服务体验。我局交管部门结合我市实际,于2023年5月研究制定《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深化落实公安交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10项便利措施的工作方案》,推出更多网上办、掌上办服务,更好满足群众差异化精细化服务新需求。三是便利企业交管业务办理。企业通过河北交警12123语音平台进行预约,办理机动车号牌补领、机动车行驶证补领等7项车驾管业务,对具备入企办理条件的,公安交管部门提供入企办理服务;对不具备入企办理条件的,在车管所安排专人办理。企业提前预约到车管所办理车辆注册、转让登记业务的,市、县两级车管部门开辟绿色通道,承诺1日办结相关业务,实现快速便捷办理。此外,针对全市重点民生保障的企业,通过微信小程序“唐山交警通行证网办系统”开通了企业快速审核通道,以便完成1日内通行证审核工作,确保民生保障物资运输车辆随办随批。截至目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备案重点企业共66家,通过企业绿色通道备案车辆800余辆;每月通过各类通道核发货车通行证15000张/次。
三、关于改善工作作风的建议
(一)在维护管养范围内交通设施方面
我局交管部门负责路南、路北、高新区已办理正式移交手续的市政道路交通设施的增设、维护工作,非主城区的交管设施由辖区(县、市)负责,国省道交管设施由路权单位负责。2023年以来,主城区共安装各类标志170块、警示柱17根、摆放石球45个,安装各类护栏496片;油刷护栏982片、更换护栏底墩321个、更换标志127块、更换警示柱336根、调整防撞桶149个、调整护栏251片、调整标志牌方向64个;维修路口待转屏13处、送取临时信号灯96台、更换信号灯灯盘12块、粉刷信号灯灯杆647根、调正信号灯灯杆18根,更换发光地砖38块。另经与玉田县政府核实,您提案中所述“玉滨公路有多处40公里限速”问题,该路段共设40km提示牌三处(邢庄路口、西高桥路口、昌泰纸业路口),均为事故多发点段,设立提示牌主要用于提示过往车辆减速慢行,非强制规定车辆行驶速度,也无抓拍系统。
(二)在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方面
交通违法行政复议自今年2月1日起移交唐山市司法局,原交警支队行政复议中心不再受理复议业务,工作重心逐步向纠正交通违法录入错误和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方面转移。工作中,多措并举打造为民服务窗口“亮点工程”,开创工作新局面。一是持续加强工作人员的执法教育,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加强人际沟通能力的培养,加强心理学,普通话,礼仪文化方面的学习,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二是牵头成立交通违法咨询纠错专班,对每起交通违法行为逐一进行分析研判,对录入错误的及时上报撤销,对维持原处罚的向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对录入错误且已经接受处罚并缴纳罚款的收集证据资料协助当事人办理退款退分手续,减少行政诉讼案件发生。三是改善工作环境,我局将办公场所划分为办公区和休息区,为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提供打印机、复印机、花镜、饮用水、长椅等,保障业务办理过程顺利流畅,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在落实轻微违法免于处罚制度方面
2021年7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后,公安部交管局列出了“改进执法三项清单”(严重违法严查清单、首次违法警告清单、轻微违法免罚清单),河北省交管局在此基础上又进行了增加。目前,省内执行的首次违法警告清单涉及“不按规定停车、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等十项内容;轻微违法免罚清单涉及“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安全”等十四项内容。今年以来,全市共提醒违法停车车主驶离59.8万起,查处违法停车17.7万起。
四、关于重视我市不符合技术规范收费公路问题的建议
经与市交通部门核实,您提案中所述“玉滨公路、唐曹公路(唐海路)”分别于2010年、2015年经河北省办公厅批准,按照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建设,收费站分别设置了载有收费站、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等内容的公告牌,完备的指路、禁令等标志及绿色通道、雨雪天气等示标牌。收费标准分别执行《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玉滨一级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2015〕2号)《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关于唐山市唐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2016〕49号)。
唐山市公安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