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唐山
唐山市公安局对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建议字〔2024〕13号
唐山市公安局
对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
李建全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加强居民对宠物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职责范围
公安机关作为养犬管理工作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养犬登记管理、受理有关投诉、查处扰民行为;对养犬人遵守登记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养犬行为;捕杀狂犬;组织收容和管理无主犬、流浪犬,切实解决养犬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和不文明养犬行为产生的各类问题。市农业农村部门依照《唐山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负责依法对犬只的免疫、诊疗服务、动物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检疫等进行监督管理;对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只及时进行采样诊断;监测、预防和控制动物狂犬病疫情,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疫情信息;划定动物狂犬病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二、工作开展情况
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赵晋进多次对此项工作进行指示,要求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务必抓出成效。工作中,一是成立文明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召开文明养犬管理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分析我市当前文明养犬管理工作形势,确保治理成效。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整治各种不文明养犬行为。同时,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依照“谁设置、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不断拓展工作方法,加大巡查治理力度,并联合市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2023年以来,组织开展大规模集中治理行动8次,开展巡查暗访950次,出动警力5458人(次),检查点位5930处,发现不文明养犬问题5282起,办理不文明养犬案件12789起,办理犬只登记4489只,收容流浪犬206只,暂扣违规犬55只。三是通过电视台、报刊、社区网络微信群、制作展示牌、温馨提示牌、印制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利用音频喇叭循环播放等方式加大文明养犬宣传力度正面引导全民依法文明养犬。2023年以来,全市共发放宣传材料44500余份,出动宣传车辆2930余台次,通过微信群推送宣传提示3910余次,设置滚动电子屏15处,制作展示牌3800余个,温馨提示牌4800余个。四是借鉴全国先进地市经验做法,率先在全省实现犬只登记“网上办、指尖办”信息化管理模式,切实减少犬主、养犬单位跑办次数,实现了犬只在线申请、在线年检、在线过户、防疫自动提醒、年检自动提醒、一键寻犬、曝光台、流浪犬投诉等功能,切实让群众网上办事方便高效。同时,为解决我市少数犬主因无智能手机、无微信等原因无法网上办理的问题,设置养犬登记便民服务站86处。农业农村部门授权全市符合条件的143家动物诊疗机构和基层防疫组织为狂犬疫苗免疫点,并统一印制了《犬只免疫证》,为养犬人办理养犬登记证提供了极大便利。目前,全市共办理犬只登记34396只。
三、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队将全面落实养犬管理工作精神,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唐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业务技能。同时,持续通过电视台、报刊、社区微信群、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网格作用,扩大社会参与度,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强化日常督导。坚持巡查暗访与现场治理相结合,定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彻底解决城市养犬管理难题,铲除不文明养犬陋习,以实际行动促进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成效。三是文明执法。用足用好法律法规,秉承文明执法、柔性执法、妥善处置的原则,注重执法效果,严防发生涉警涉犬舆情炒作。四是强化联合执法。与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社区、物业、公园管理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努力破解信息壁垒,形成犬类管理的工作合力。
唐山市公安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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