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公安局对政协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444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1-10

 

赵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河联园小区外道路增设限时停车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提案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结合公安职责,对建议中所述路段进行实地踏查。经踏查,河联园小区C区、E区、F区位于开平区,紧邻新华道、四号路及两条无名道路。其中新华道非机动车道施划有停车泊位约80个。四号路及两条无名道路为双向四车道,非机动车道与便道及底商门前区域属于共板结构。我局交管部门按照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以路外停车场为主,路内停车场为补充的原则,已于2021年在上述路段施划有横向停车泊位。若在非机动车道施划停车泊位将影响横向停车泊位车辆进出。此外,由于四号路及两条无名道路机动车道车流量较大,若在机动车道施划停车泊位,车辆停放后极易产生视野盲区,且夜间此处路段较暗,路上正常行驶车辆与停放车辆及穿行行人易发生事故,因此无法在四号路及两条无名道路机动车道施划停车泊位。
   
下一步,我局交管部门将继续结合日常工作,对有停车刚需,且不影响交通的路内停车泊位继续保留和新增施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