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种: 户政 治安 交警 出入境 网安 海防 禁毒 法制

收养落户登记

  • 办事指南
  • 受理条件
  • 设定依据
  • 办事流程
  • 申请材料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机构 落户所在地派出所户籍业务办理窗口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令时:08:30-12:00     14:30-17:30
    冬令时:08:30-12:00     13:30-17:30
    咨询电话
    备注说明 弃婴应当根据其监护人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申报,及时予以办理户口登记。

    公民收养未成年人的,公安派出所凭收养人居民户口簿、《收养登记证》办理户口登记。

    在办理收养登记前,被收养人已经登记户口的,收养人应当凭《收养登记证》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打拐解救的儿童申报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凭弃婴(儿童)入院登记表、寻亲公告等相关材料并采集血样入全国打拐库后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公民收养未成年人的,公安派出所凭收养人居民户口簿、《收养登记证》办理户口登记。

    在办理收养登记前,被收养人已经登记户口的,收养人应当凭《收养登记证》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打拐解救的儿童申报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凭弃婴(儿童)入院登记表、寻亲公告等相关材料并采集血样入全国打拐库后办理户口登记。

    (一)合法稳定住所申领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需手机上传以下材料:

    1、申请人填写个人基本情况;

    2、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居住房屋《房屋所有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缴款凭证、租赁合同。

    (二)合法稳定就业申领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需手机上传以下材料:

    1、申请人填写个人基本情况;

    2、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劳动合同》或者《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保险缴纳凭证;

    4、居住房屋的《房屋所有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缴款凭证、租赁合同。

    (三)连续就读申领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需手机上传以下材料:

    1、申请人填写个人基本情况;

    2、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学生证或者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

    4、居住房屋的《房屋所有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缴款凭证、租赁合同。

    (一)合法稳定住所申领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需手机上传以下材料:

    1、申请人填写个人基本情况;

    2、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居住房屋《房屋所有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缴款凭证、租赁合同。

    (二)合法稳定就业申领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需手机上传以下材料:

    1、申请人填写个人基本情况;

    2、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劳动合同》或者《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保险缴纳凭证;

    4、居住房屋的《房屋所有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缴款凭证、租赁合同。

    (三)连续就读申领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需手机上传以下材料:

    1、申请人填写个人基本情况;

    2、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学生证或者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

    4、居住房屋的《房屋所有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缴款凭证、租赁合同。

    《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弃婴(儿童)入院登记表、寻亲公告等相关材料、采集血样入全国打拐库比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