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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管理(首次申领)

  • 办事指南
  • 受理条件
  • 设定依据
  • 办事流程
  • 申请材料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机构 派出所户籍窗口 法定时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首次申领免费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令时:08:30-12:00    14:30-17:30
    冬令时:08:30-12:00    13:30-17:30
    咨询电话
    备注说明

    本人现场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年修正)。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1、指纹采集,本人照相;

    2、派出所审核受理信息上传

    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