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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管理(临时证申领)

  • 办事指南
  • 受理条件
  • 设定依据
  • 办事流程
  • 申请材料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机构 派出所户籍窗口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公治【2004】176号文件规定,公民办理临时身份证工本费每证10元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令时:08:30-12:00    14:30-17:30
    冬令时:08:30-12:00    13:30-17:30
    咨询电话
    备注说明

    本人自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在派出所办理正式身份证信息采集后,在受理派出所或者分局户政科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