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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

  • 办事指南
  • 受理条件
  • 设定依据
  • 办事流程
  • 申请材料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行使层级 市县两级
    办理机构 县市(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令时:08:30-12:00 14:30-17:30
    冬令时:08:30-12:00 13:30-17:30

            

    咨询电话

    备注说明

    材料齐全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备案后,市场监管部门将分公司相关信息推送至河北省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公安端。市级公安机关通过系统接收信息后,督促备案分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安装河北省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企业端,并通过系统补充完善相关备案材料。10个工作日内,市级公安机关对分公司备案事项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完毕后,市级公安机关制作《河北省保安服务公司备案现场核查表》,录入系统。符合要求的,市级公安机关通过系统进行确认,系统自动生成河北省保安服务公司分公司电子备案核查回执,公安机关打印纸质备案核查回执发放给备案单位。不符合要求的,督促其进行整改。

    备案核查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并具备有关资料:

    (一)填报《河北省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表》(附件1);

    (二)通过系统填报完善申请单位、法人、分公司负责人、保安员等相关信息;

    (三)总公司保安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分公司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

    (五)分公司负责人5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以及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的证明和保安师资格证书;

    (六)分公司住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效证明文件;

    (七)分公司住所现场办公用房和训练场地整体外观、内部功能区域划分、基本设施等情况彩色照片;

    (八)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1、《河北省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表》;

    2、总公司保安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分公司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3、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

    4、分公司负责人保安师资格证书;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河北省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表》
    http://gaj.tangshan.gov.cn/uploadfile/2020/1029/20201029041146458.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