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种: 户政 治安 交警 出入境 网安 海防 禁毒 法制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许可

  • 办事指南
  • 受理条件
  • 设定依据
  • 办事流程
  • 申请材料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机构 唐山市公安局各分(县)局治安(行政审批)部门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令时:08:30-12:00   14:30-17:30
    冬令时:08:30-12:00   13:30-17:30
    咨询电话

    备注说明

    材料齐全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

    申请单位在网上向申请单位向所在地设区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主办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组对爆破单位、场地进行现场核查,出具现场核查报告,逐级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颁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

    1、从事的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生产活动的证明和爆破作业区域证明;

    2、自有专用民用爆破物品储存库的证明;

    3、相关管理人员及涉爆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明;

    4、爆破作业专用设备清单;

    5、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