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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交通安全的占道施工安全审批

  • 办事指南
  • 受理条件
  • 设定依据
  • 办事流程
  • 申请材料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市县两级
    办理机构 (市级)南湖市民中心二楼交警窗口;(县级)各县(市)、区交警(支)大队窗口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工作时间 南湖市民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预约办理
    夏令时:9:00-12:00 13:30-17:00
    冬令时:9:00-12:00 13:00-17:00

    各县(市)、区交警(支)大队窗口: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08:30-12:00 14:30-17:30
    冬令时:08:30-12:00 13:30-17:30
    咨询电话
    备注说明 申请注明施工地点(含道路桩号)、施工方式(跨线、全幅、半幅或局部施工)

    材料齐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三十二条

    书面申请并提供齐全相关材料,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交管窗口民警办理

    1、申请(注明:施工地点、施工时间、施工方式);

    2、道路施工的路段安全防护措施;

    3、施工措施效果图(A4纸,彩色效果图);

    4、法律法规规定需提交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