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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换、补领)
办理地点
派出所
事项类型
暂无
办理时间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办事分类
联系电话
详见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详见咨询电话
法律依据
收费标准及依据
首次申领免费
办事须知
申请材料
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⑴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材料;⑵派出所审核受理上传省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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