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换、补领)

办理地点

派出所

事项类型

暂无

办理时间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办事分类

联系电话

详见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详见咨询电话

法律依据

收费标准及依据

首次申领免费

办事须知

申请材料 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⑴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材料;⑵派出所审核受理上传省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