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8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2-06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建议字〔2021〕第180

 

 

孙国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医闹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维护医疗机构场所治安秩序,事关医护人员生命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按照市卫健委、市政法委、市中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唐山银保监分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唐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通知》(唐卫健〔20217号)要求,市公安局立足自身职责,加强医疗机构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维护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对医疗机构内发生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时出警,依法查处。工作中,采取一系列打防管控措施,确保全市不发生恶性伤医案件。

一、强化主体责任,提升医疗机构内部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我局与市卫健委联合下发文件,对全市警医联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切实强化医疗机构安全防范主体责任,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要100%设立警务室,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健全治安保卫机构,配齐专职兼职保卫人员,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及时查处违法犯罪,维护医院正常治安秩序;强化物防、技防设施建设,要求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监控中心,并视频监控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要在门急诊、医生办公室、护理站等重点部位安装一键报警装置,并于医院警务室和公安机关实现联网,要逐步实现人脸识别系统建设,与公安机关对接,及时发现和防控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全市37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视频监控与公安机关联网25家,安装一键报警设备31家,安装人脸识别19家,设置警务室37家,均已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制定符合实战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妥善处置。

二、搭建防控平台,开展巡逻防控加强打击防范。一是指导医疗机构利用视频监控设备和报警系统,有效防止可疑人员携带管制刀具、民爆物品等进入医疗机构。重点加强对挂号、划价、收费、诊室和住院处等人员相对集中、案(事)件易发部位的防控,对发现的形迹可疑或携带物品可疑的人员,及时跟踪监控。二是针对医院侵财案件的发生情况及时调整安保警力,联合医院保卫人员加强巡逻防控力度,最大限度减少盗窃案件的发生。三是依托医院警务室、治安办、保卫科对院内的人防、技防、消防、交通等方面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隐患及时与院方沟通,迅速采取弥补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部门协作,拓展警医共建。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阻碍执法和暴力抗法等不法行为进行及时制止、依法处理;对有关部门移交的案件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联系,选取典型案例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曝光,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同时,依法妥善处理因医患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对情节较轻的尽可能适用治安调解,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减少对抗,配合做好与医疗纠纷及医疗行为相关的现场实物、病历资料等的调查取证工作。

 

 

                                     唐山市公安局
                         
 202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