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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申领)

  • 办事指南
  • 受理条件
  • 设定依据
  • 办事流程
  • 常见问题
  • 申请材料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机构 居住地派出所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首次申领免费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令时:08:30-12:00  14:30-17:30
    冬令时:08:30-12:00  13:30-17:30
    咨询电话

    市局及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咨询及投诉电话:

    市局人口管理大队:    0315-2532083

    路南区公安分局:0315-2534350

    路北区公安分局:0315-2534030

    古冶区公安分局:0315-3681023

    开平公安分局:    0315-3364634

    丰南区公安局:    0315-2535042

    丰润区公安局:    0315-5127692 0315-3221500

    曹妃甸区公安局:0315-8787021

    高新区公安分局:0315-3858537

    海港区公安分局:0315-2914880

    芦台管理区公安分局:022-69388759

    汉沽管理区公安分局:022-69210310

    滦南县公安局:0315-4127275

    乐亭县公安局:0315-2538122 0315-4629030

    迁西县公安局:0315-5615282

    玉田县公安局:0315-2536043

    遵化市公安局:0315-2536322

    迁安市公安局:0315-7637471

    滦州市公安局:0315-2537518

    备注说明 自愿办理为主、未满16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港澳台居住证有效期为5年,由县级公安机关签发。

    材料齐全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材料;⑵派出所审核受理上传省厅

    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交验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 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