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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运输证核发

  • 办事指南
  • 受理条件
  • 设定依据
  • 办事流程
  • 申请材料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机构 唐山市公安局各分(县)局治安(行政审批)部门 法定时限 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令时:08:30-12:00    14:30-17:30
    冬令时:08:30-12:00    13:30-17:30
    咨询电话

    路北分局:0315-2534300;

    路北分局:0315-2534013;

    古冶分局:0315-2535313;
    开平分局:0315-2535635;

    丰润县局:0315-2535635;

    丰南县局:0315-2535098;
    滦县县局:0315-2537523;

    滦南县局:0315-4122068;  

    乐亭县局:0315-4629038;
    迁安市局:0315-7637434;

    迁西县局:0315-5612264;

    玉田县局:0315-6163381;
    曹妃甸: 0315-2537860;

    芦台分局:022-69388759;

    汉沽分局:022-69213311;
    高新分局:0315-2914880;

    海港分局:0315-2532823;

    开滦分局:0315-3021416;
    遵化市局:0315-6649377。

    备注说明

    材料齐全

    【部门法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一)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二)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四)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五)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六)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七)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办理烟花爆竹运输证,需要本单位在网上对所要购买烟花爆竹的种类、数量提出运输申请,同时在“全国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监管系统”提交网上申请,属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对申请进行受理、审批,审批同意后颁发运输许可证。

    1、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2、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4、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5、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6、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7、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