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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转移登记

  • 办事指南
  • 受理条件
  • 设定依据
  • 办事流程
  • 常见问题
  • 申请材料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市县两级
    办理机构 唐山市车管所各分(县)所 法定时限 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110元 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公交字[2005]25号)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08:30-12:00  14:30-17:30
    冬令时:08:30-12:00  13:30-17:30

    咨询电话 0315-2539259
    0315-2539269
    备注说明

    机动车状态正常才准予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24号令》

    1、查验岗等待查验机动车

    2、业务大厅受理、并选号缴费

    3、领取行驶证、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