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山市公安局召开“烟花爆竹禁放整治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1月21日,唐山市公安局召开“烟花爆竹禁放整治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福三就“烟花爆竹禁放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新闻发布,相关警种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杜英主持发布会。
出席此次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央广网、中国交通广播、《河北工人报》、《燕赵都市报》、《唐山劳动日报》、《唐山晚报》、唐山电视台、唐山交通文艺广播电台、长城网、环渤海新闻网和唐山自媒体联盟等驻唐中央、国家、省市媒体记者。
发布人: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福三
依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唐政通字[2021]5号)文件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烟花爆竹禁放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预防、遏制涉烟花爆竹案事件发生,并取得了显著战果。今天,市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向大家通报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战果。
唐山市公安局
“烟花爆竹禁放整治专项行动”专项行动
新闻发布会现场实录
主持人: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杜英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对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表示热烈欢迎!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关注与宣传报道!
依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唐政通字[2021]5号)文件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烟花爆竹禁放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预防、遏制涉烟花爆竹案事件发生,并取得了显著战果。今天,市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向大家通报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战果。
出席本次发布会的市公安局人员: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福三;巡警支队政委杨中君同志;治安支队党委委员、危管大队大队长张庆生。
首先,请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福三同志进行新闻发布,介绍全市公安机关“烟花爆竹禁放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战果。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晚上好!首先,我代表市公安局党委和全市广大公安民警,对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唐山公安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大家百忙之中莅临本次新闻发布会采访表示诚挚的欢迎!
为全面贯彻落实《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唐政通字[2021]5号)精神,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有效预防、遏制涉烟花爆竹案事件发生,确保我市2022年“春节”和“北京冬奥会”期间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市公安局自2021年12月以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烟花爆竹禁放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效果,我们采取了强有力的工作措施。
1. 超前部署,纵深推进
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全面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赵晋进同志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各级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全力做好烟花爆竹管控工作,严防发生各类问题。
市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就烟花爆竹管控工作进行调度部署,成立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专班,制发《全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细化管控措施,全力推进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有序开展。
各分县局按照市局部署要求,均成立相应组织机构,量身制定工作方案、压实责任链条,积极推动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全面铺开。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为确保烟花爆竹禁放政策内容人人知晓,引导全民树立“过年不放炮”、“过环保年”、“过平安年”的理念,我们首先开展了全面宣传造势。
在媒体方面,联系唐山电视台采取以案释法形式,推送打击战果,营造严管氛围。在新媒体端,策划开展了烟花爆竹禁放系列主题活动:通过市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唐山公安发布《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依托凤警小徐品牌制作发布烟花爆竹禁放提示专题视频;发布了《关于烟花爆竹禁放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局融媒体中心牵总作用,发动全市公安新媒体矩阵联动,并广泛发动各类社会宣传资源进行扩散宣传,形成强大宣传声势。期间,共联动发布消息12条,总阅读量超过80万,转评赞3万余次。
在社会面宣传方面,拍摄制作了烟花爆竹禁放提示专题视频、编辑制作禁放宣传海报,在警媒播报屏、大型商场LED屏循环播放;拟定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13条,在全市各主次干道交通诱导屏、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宣传电子屏和辖区内阅报展示栏以及各大商圈、车站等人流密集场所LED屏滚动播放,最大限度实现“点”有标语、“面”有视频的宣传效果。
同时,积极协调三大运营商,群发手机公益短信,发布警方提示,在全市范围营造了浓厚的禁放氛围。
3.紧锁目标,全面肃患
工作中,积极会同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供销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以易滋生非法制贩、储存、销售行为的重点部位、烟花爆竹燃放环节、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物流配送集散地以及婚庆、殡葬服务单位和大型餐饮、娱乐场所为必查目标,利用搜爆仪、搜爆犬、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开展滚动式、地毯式排查,全力查剿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坚决剔除危险隐患。
目前,已清查重点部位场所、既往烟花爆竹销售市场5094处,清查出租房屋9845家,流动人口19654人次。
4.突出重点,强力打击
以非法储存、买卖、燃放烟花爆竹为重点,秉承“追根溯源、深挖细查、一追到底”工作原则,不断加大综合信息研判、燃放终端倒查、彻查源头流向工作力度,全面搜集查找案件线索。
同时,开启“内沟+外联”合力打击模式,在全面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警种、区域协同作战,不断创新工作技战法、打破地域限制,切实形成合力打击之势,有效震慑不法人员。
目前,已办理涉烟花爆竹治安案件16起,治安拘留15人、罚款2人,收缴爆竹976箱、组合烟花2127箱。
希望各位媒体朋友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公安工作,为公安工作开展提供良好、强大的舆论支持。我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在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下,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一定会取得良好效果。
谢谢大家!
下面,请记者朋友们围绕本次新闻发布的相关内容,就各自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提问。
提问1:
燕赵都市报记者:执行全市全域全时段禁放后,对违反禁放规定者如何处罚?
杨中君:对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作出行政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予以刑事处罚。
提问2:
唐山劳动日报记者:如有对禁放规定不知晓者,已购买、储存烟花爆竹,当事人主动上交后怎么界定?
张庆生:对禁放规定不知晓者,通过公安机关宣传知晓全市禁放规定后,个人因对禁放政策掌握不清,主动上交公安机关、未造成后果的,从轻或免于处罚。
提问3:
唐山电视台记者:对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市民如何举报,举报后是否给予一定奖励?
杨中君:对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每位市民都有责任、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将依据《唐山市公安局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对举报人给予相应奖励。
提问4:
环渤海新闻网记者:对广大市民有何提示?
张庆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需要,请广大市民共同遵守禁放规定,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尽己之力守护我们的蓝天,让个人的幸福感以绿色文明的方式普惠到周边人。
记者朋友们,刚才,治安支队党委委员、危管大队大队长张庆生同志宣读了《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福三同志介绍了全市公安机关烟花爆竹禁放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战果,治安支队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就各位媒体记者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希望各位记者朋友们倾力资源、警媒携手,持续宣传报道。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们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谢谢大家!
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