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抓好平台建设和舆情回应,完善制度规范,以公开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为促进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警务信息情况。全年,唐山市政府网站发布公安部门动态320条,市局门户网站公开警务信息875条,市局新浪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000余条,市局政务微信发布信息677条,召开新闻发布会5场次,解读政策、回应舆情157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按时办结。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全年办理行政复议17件(其中结果维持2件、结果纠正10件、其他结果3件,尚未审结2件),行政诉讼5件(其中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2件、其他结果3件)。
(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推进情况。一是推进政务服务、管理公开。全面推行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及时将调整后的行政权力事项194项、责任事项33项、政务服务事项36项对外公布。进一步加快全市公安机关“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全面完成各项工作。健全服务机制,优化服务效能,促进实体政务大厅便民利企,让办事企业、群众享受“一站式”和“最多跑一次”便捷服务。加强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推进使用预约服务、提前服务、延时服务等多种服务类型,购置业务自助办理设备,提供全天候自助服务,全年办理证件155361个。二是严格公安执法信息公开。按照省公安厅、市政府关于执法公开、执法公示等文件的要求,公开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着力打造“阳光警务”,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全面实现公安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化。全年通过阳光警务执法办案系统公开行政处罚法律文书17037份,公开行政复议文书90份。继续推行执法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执法决定(结果)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市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三是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公开。在市局网站设置专栏,公开涉及公安工作、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的答复情况。全年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情况45件。四是落实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按规定在市局网站及市政府网站公安局专栏公开《唐山市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唐山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文件。
(五)网站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做好网站常态化工作。根据《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河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要求,做好网站日常运行维护,对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逐项自查网站问题,网站新增《政策解读》栏目,更新《网上办事》项目,每月按时报送网站及政务微信自查报告,全年网站公开各类警务信息875条,局长信箱群众来信回复640件,qq平台提供咨询服务1.5万余件。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平安唐山”政务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项目,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全年推送警务信息677条,受理群众咨询18万人次,提供网上业务办理7.3万人次。
(六)新闻宣传与舆情应对情况。在全面构建各项业务综合协调、齐头并进的“大宣传”格局中,坚持以制度促宣传、让宣传见实效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安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并通过每月通报的形式,明确宣传方向、提示宣传重点,进一步推动公安宣传工作和队伍的制度化、职业化建设。全年共刊发各类新闻稿件8600余篇,在央视各新闻栏目播发新闻69条,组织公安微博联动72次。
在涉警舆情应对引导方面,深入落实“三同步”机制,切实做好重大突发案事件的处置引导工作。同时,不断提升运用新媒体开展公安舆论宣传的能力,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正面声音,挤压不实炒作和谣言传播空间,有效引导舆论走向,经工作,今年以来涉及我局舆情事件均得到合理引导,未发生不良影响。
(七)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组织保障工作。按市政府统一部署,将政务公开工作职能明确写入市局领导分工。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始终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发布不出现失泄密问题。2019年3月2日,市局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会议,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9月10日,市局召开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议,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岗位人员工作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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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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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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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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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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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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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6 |
0 |
5085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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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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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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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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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14 |
0 |
5371517 |
|
行政强制 |
20 |
0 |
61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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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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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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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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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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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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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46 |
30674.925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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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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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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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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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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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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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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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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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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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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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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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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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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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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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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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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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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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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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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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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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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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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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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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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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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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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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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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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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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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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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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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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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紧密结合“放管服”改革和阳光警务建设,大力推进政务、警务公开,增大了政务、警务工作透明度,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但对照省、市政府的高标准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政务公开的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新媒体建设方面还存在人少质弱、保障不足等问题。
2020年,唐山公安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服务和护航唐山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以深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民生关切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一要加强对窗口优化服务工作的监督指导。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健全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或答复,提高群众满意率。二要进一步扩大自助办理业务。切实提升公安业务信息化应用水平,变“让群众少跑路”为“让信息多跑腿”,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三要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把该管的管好,把该放的下放,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突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新职能贡献力量。四要做好网站政务信息更新工作。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形式、新渠道,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让社会各界更多知悉公安业务,掌握办事程序和依据,确保公开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