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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公安局关于全面恢复我市户籍窗口正常办公的通告

2020-03-11 15:54:43浏览次数: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助力复产复工的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户政服务工作,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情况,决定自即日起全面恢复我市户籍窗口正常办公,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户籍窗口要加强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服务,切实做好防疫知识宣传,加强户籍窗口消毒、通风、清洁等工作,组织开展体温检测,严格人员进出管控,启动限流措施,确保户籍窗口安全有序。

 

二、群众进入户籍窗口内必须正确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发热、咳嗽或者近期曾发热、咳嗽的群众请确保身体健康后在再到户籍窗口办理业务。

 

三、到户籍窗口办理业务的群众应遵循“谁办理谁在场”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非办理业务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场所。

 

四、群众不熟悉业务办理流程或所需材料的,可拨打各县(市、区)户政部门电话进行咨询,尽量一次性办结业务;身份证领取业务建议采用邮寄方式,以减少往返户籍窗口次数。(咨询服务电话附后)

 

五、建议广大群众非急需暂缓到户籍窗口现场咨询、办理业务。对群众持有的超期证件,待疫情结束后,公安机关将如常受理,不会附加任何条件。

特此通告

 

                   唐山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

                       2020年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