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公安局对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23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建议字〔2024〕4号
薛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长宁道公检法机关路段增设停车泊位、停车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结合公安职责,对建议中所述路段进行实地踏查并研究相关措施。经踏查,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税务局位于长宁道-友谊西辅路-无名路-光明路合围区域。其中,长宁道属我市景观大道,无法施划停车泊位。友谊西辅路为双向四车道,光明路为双向八车道,如在机动车道施划停车泊位,因机动车道车流量较大,车辆停放后极易产生视野盲区,路上正常行驶车辆与停放车辆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故无法在机动车道施划停车泊位;如在非机动车道施划停车泊位,将侵占非机动车及行人路权,不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故无法在非机动车道施划停车泊位。针对该路段无停车场但存在停车需求情况,我局交管部门已在市人民检察院与唐山市税务局之间小路(长宁道至北侧无名路的无名小路)施划停车泊位40余个,供办理业务市民停放车辆。
唐山市公安局
2024年6月11日